首 页 English Korean
中心简介
机构设置
管理规定
校园网介绍
信息管理员
网络楼管员
校园网管理规定

北京体育大学校园网 是为全校教育、科研、管理以及社会服务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联网、信息资源共享并通过Internet与国际学术计算机网络互连,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校内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单位和相关单位。北京体育大学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的管理、维护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入网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
第二条 入网单位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
第三条 入网单位不得进行任何干扰正常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通过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第四条 入网单位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有义务向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 联网管理规定
第五条 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的整体管理、规划、维护工作。
第六条 入网单位必须遵守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 未经网络中心许可,入网单位不得擅自对校园网网络设备和布线线路进行改动。所有网络设备和布线线路的增减和改动方案须经网络中心认可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 入网单位应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权限、用户帐号和E-mail信箱,只限于本单位使用,若转让他人使用出现问题,入网单位必须负全部责任。
第九条 入网单位用户须由主任(处长)负责,并设立网络管理员一名对网络进行管理,采取分层负责的运行机制,处级单位负责本单位科室的信息组织和管理工作,并纳入年度的干部考核。网络管理员应熟悉本单位的业务,具体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信息组织、信息管理、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的工作。

第三章 信息管理规定
第十条 入网单位须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的检查和教育。
第十一条 入网单位须对自己的上网信息负责,学校责成各入网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凡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严禁上网,凡涉及学校的科研、训练和教学的实施过程中的创新信息在未公开发表之前严禁上网。
第十二条 入网单位(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十三条 入网单位有义务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网络上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十四条 入网单位必须遵守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 承担由于您的网页所导致的任何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网络中心管理员拥有管理各单位主页的一切权力。
第十七条 入网单位要保持本单位网页的学术性,如果入网单位需要利用校园网网络资源提供商业服务,必须经网络中心许可。
第十八条 入网单位主页要按时完成网页内容的组织工作,以确保学校的网站建设,并且,要做到内容的及时更新,定期维护。

第四章 惩罚条例
第十九条 北京体育大学有权对违反规定的入网单位和个人进行警告、停止网络连接直至诉诸法律。
第二十条 作为北京体育大学校园网的入网单位须同意遵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规定,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网络中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1年5月29日

 

网络管理员职责

  网络是新经济时代的基础设施,信息的传递、办公、营销、服务、交流等各种活动都可以通过网络完成,网络管理就是通过某种方式对网络状态进行调整,使网络能正常、高效地运行。其目的很明确,就是使网络中的各种资源得到更加高效的利用,当网络出现故障时能及时做出报告和处理,并协调、保持网络的高效运行等。
  为规范我校目前的网站建设工作秩序,保证网站工作的正常进行,特此制定北京体育大学网络管理员职责:
  第一条 要统筹本单位网络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及相应规章制度的建立,包括本单位所属科室的人员和信息管理工作。
  第二条 要指导网络系统操作员(受聘学生)、所属科室信息的用户对各自负责的网络系统和上网资源进行管理。
  第三条 负责本单位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杜绝利用网络从事与教学、科研、管理无关的活动。
  第四条 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网络设备、计算机系统硬、软件的维护和管理,包括放在本单位的校园网公用设备的管理。
  第五条 负责本单位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数据的后备与恢复。
  第六条 负责本单位今后入网申请、发配、登记和管理以及通讯费用的收交等工作。
  第七条 帮助本单位用户解决使用网络的疑难问题。
  第八条 组织协调本单位行政工作人员学会并管理使用好信息系统,特别要管理好基础数据的录入与更新,保证其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九条 校机关各部、处的网络管理员还应帮助对口的行政管理人员,如教务处信息网络管理员负责对口各系、所、中心的教务员、教学秘书及主管教务的负责人用好管理信息系统,督促和检查对口单位的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条 负责对校内、外的信息传输和交流。
  第十一条 负责为本单位服务的网络软件的开发;负责对本部门管理信息子系统的不断完善和优化。
  第十二条 负责为本部门的领导班子组织和提供所需的信息。
  第十三条 坚持业务学习,包括计算机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方面的业务,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第十四条 作为网络管理员必须遵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规定,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网络中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1年5月29日

机房管理制度

一、 未经工作人员的允许上机人员不得擅自复制文件或者装入与校园网无关的文件。
二、上机人员上机及离开时应与教师取得联系并进行登记。
三、机房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机房进食,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四、未经工作人员的允许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系统及文件夹的属性,不得插拔硬件设施,遇到系统故障时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五、上机人员不得操作服务器和教师用机,在借用扫描仪和打印机时应先请示工作人员,征得同意后再进行操作。
六、严禁在机房内玩游戏,严禁上网聊天或者浏览反动及不健康的网页,一经发现取消其系统操作员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七、系统操作员在离开时应安全的关闭计算机。

机房安全制度

一、房中使用的所有设施和器材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要求,不得随意在机房中增添其他设备,以免超过额定负荷引起火灾。
二、机房中禁止一切可能引起火灾的隐患。如:吸烟、敲击设备、随意移动和拆卸电器设备。
三、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学会正确使用有关消防器材,并对所有消防器材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四、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保证机房及其他设备的安全,一旦发生停电、掉闸或火灾隐患,要及时关闭电源,并通知有关部门。(电话:62989246)
五、工作人员离开机房前要进行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检查,关闭门窗后方可离开。


义务消防人员名单:刘玫瑾 邵恩 孙鹏宇 潘德伦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校长信箱 ©2004 北京体育大学